案例–两被告各按份承担责任
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领权的,为按份债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各自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承担清偿义务的,为按份债务。找法小编通过下面的案例来详细解说。
某市有一幢用院墙围起来的私人住房,原属陈某所有。1966年,陈某因历史问题被批斗,这幢房被没收。1982年,该市落实党的有关政策,对陈某予以平反,并发还抄没的私人财物,其中包括这幢私房。由于陈某早已逝世多年,法院将这幢私房的产权按各25%的比例平均分给了陈的四个合法继承人。四个继承人都在外地工作,该房处于无人居住、又年久失修的状态。1985年8月,一部分院墙坍塌,砸伤在墙边玩耍的邻居小孩子蔡某、邓某。蔡、邓两家为医治受伤小孩共花费医疗费656元,其它损失120元。这是一起因共有财产管理不当引起的赔偿债务。私人宅第的院墙,属于私人财产的一部份,由其引起的致人伤害赔偿应由产权主承担。由此,蔡、邓两家的医疗费和损失776元,应按各25%的比例向陈某的四个继承人讨索。
根据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分析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因债的移转,如债权一部让与、债务一部承担,也可以发生按份之债。
北京要债 3、债的标的为可分
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当给付为物时,标的物须为可分;当给付为行为时,此行为须可以分解为由数个人完成的
行为。不可分的给付,不能成立按份之债。这里的“不可分”,包括给付性质上不可分(如标的物在性质上不可分)以及因当事人约定给付不可分两种情形。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
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如果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此份额不能确定,则在当事人之间
只能成立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但是,当事人在债的关系成立后,如果通过协确定了各自的债权份额或者债务份额,这时也成立按份之债。
黄梅县位于湖北省东端,大别山尾南缘,长江中下游结合部北岸,为鄂、赣、皖三省交界。东与安徽省宿松县接壤,西与湖北省武穴市毗连,南与江西省九江市区隔江相望、一桥相连(即九江长江大桥),北与湖北省蕲春县山水相依。地当要冲,四通八达。史称吴头楚尾,荆扬咽喉,可北走京华,南驰百粤;今襟鄂皖赣3省,连华东与华中两大经济区。地跨东经115度43分至116度07分,北纬29度43分至30度18分,东西最大宽度37公里,南北最大长度6l公里,总面积为1640平方公里。县治黄梅镇,西北距湖北省会武汉(公路)242公里。黄梅县地势北高南低,呈三级阶梯状倾斜。北部山地属大别山脉,中部为丘陵及垄岗平原,中南部为湖泊,南部为滨湖沉积平原和沿江冲积平原,平原和湖泊占全县总面积78%。这里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均无霜期达258天,年平均温度为摄氏16.8℃左右。黄梅人文历史悠久,旅游开发潜力巨大。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建县,名胜古迹众多,全县拥有各类文物点200多处,县中有省级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1处,有驰名中外的”禅宗祖庭”四祖寺、五祖寺,有中华长梅寿星、蔡山晋梅,有新石器时代的焦墩遗址,有南北朝诗人鲍照墓,岳飞之子岳震、岳霆墓、宋代乱石塔、有避暑山庄挪步园等等,这些已与江西的庐山、石钟山、安徽的九华山、黄山、黄州的东坡赤壁等连成跨省旅游网络,黄梅挑花曾荣获巴拿马世界博览会金奖,并作为民间艺术珍品陈列在人民大会堂湖北厅,黄梅还有黄梅戏之乡、楹联之乡、诗词之乡、民间艺术之乡的称誉……..除黄梅挑花外,该县的黄梅戏与安庆的黄梅戏也并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黄梅县成为全国唯一有两项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县。黄梅戏是我国名闻天下的五大戏剧种类之一。它起源于明朝黄梅县的民歌小调黄梅调(特别是采茶调)和鄂东地区流行的“山歌畈腔”。黄梅县的紫云,龙坪,多云等山区,早在唐宋时就盛产茶叶,并享誉全国。每年春天采茶时,茶农们习惯于一边采茶一边唱着山歌小调和民歌,来调剂生活。就在这种漫山遍野歌声不绝之中,黄梅采茶戏孕育成熟。黄梅采茶戏在自身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积极向外地拓展,约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黄梅采茶戏随着黄梅县的逃荒难民和说书艺人大量入皖而流传到安庆以及江西鄱阳湖一带,并形成成熟的黄梅戏。